PM2.5年均浓度达到12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和重点问题整改任务到期完成率实现3个100%……
“这一年来,我们更好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成效之显,体现在方方面面。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引领绿色发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成为首个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簿的国家公园;2022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省新建建筑64%;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73%;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10.5%,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42.1%;重点行业场所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占有率提升至81.6%;“六水共治”全面启动,博鳌零碳示范区部省共建顺利实施并确立为第六项标志性工程。
生态文明领域创新频现新亮点:8个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清单,向全国推广。起草并推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对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作出规范。挂牌成立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实现全省蓝碳首单交易。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33项重点工作和项目顺利完成,实现流域水质稳定改善,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部分重点领域专项方案印发,“1+N”政策体系初步构建,推动能源、产业、交通与城乡建设四大领域节能降碳。全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四大主导产业占全省GDP比重提升至70.6%。在产业园区构建循环型产业链,抓好石化、化工、造纸等重点企业资源消耗减量化。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下一步,我省将以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原标题:我省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引领绿色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