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点小利,陈某、纪某清分别将银行卡非法出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提供结算。近日,两人分别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
11月29日17时,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辖区内一男子涉嫌“两卡”违法犯罪行为。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2月1日将嫌疑男子陈某传唤回大东海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10月15日,陈某将其名下1张招商银行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后该卡被用于为违法犯罪提供结算帮助,涉案金额共计11万余元。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陈某(男,27岁)如实陈述其为违法犯罪提供结算帮助的违法行为。
11月30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一男子涉嫌“两卡”违法犯罪行为,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2月2日15时许将该男子纪某清传唤回月川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11月20日,纪某清在万宁市将其名下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500元,后该银行卡被用于为违法犯罪提供结算帮助,涉案金额达547071元。
经讯问,纪某清(男,35岁)如实陈述其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结算帮助的违法行为。
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行政拘留10日,对违法行为人纪某清处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