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弘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融资担保中心、儋州城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高县融资担保中心等4家单位近日被列入第二批海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上述4家单位是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地调研,在综合考量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占比、资本实力及风控能力等指标基础上,结合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意愿确定的。
根据省财政厅近日披露的信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在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切实降低担保费率、减少或取消反担保措施,不断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实现保本微利运营。规范收费标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水平。
各相关市(县)金融办应加强对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偏离主责主业、发生重大风险、违法违规等情况的防范预警,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聚焦主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