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口港,一艘来自境外的货轮缓缓靠岸。
当装满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产品的一个个集装箱被卸下时,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工厂总经理吴晓东难掩兴奋,“从提交申请到货物到港,只用了不到3天!”
如果参照以往,这一环节需耗时10天以上:通常,进口药品的企业需先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之后再前往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等到全部手续完成后,方可启运进口药品。
而这一次,审批走在前、数据跑起来,让一切变得不同——
就在这批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产品启运之时,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澳美)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提交进口药品备案所需材料。在收到材料并完成审查后,海口市药监局将备案电子信息交换至海关,同时告知企业备案结果。
当天,所有审批手续便全部完成。对于需长年从境外母公司进口药品进行二次生产加工的海南澳美而言,如此通关效率无疑为其节省了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
“这只‘螃蟹’,吃得值!”吴晓东说。
他口中的“螃蟹”,指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若干规定》今年9月底出台以来,省药监局积极开展法规宣贯和政策解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首单落地任务,并现场协调解决药品进口环节遇到的困难。在多方合力下,海南澳美于日前根据新规要求顺利完成药品进口,也为《若干规定》12月1日正式施行提前赢得“开门红”。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若干规定》是我省对标国际主要自由贸易港药品监管和通关的先进经验,运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小切口”立法形式依法制定而成。《若干规定》坚持推进药品进口通关便利化和强化药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取消进口药品通关单、调整备案时间、优化通关流程,并免费为企业提供通关凭证,同时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水平、开创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