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调整,启动村卫生室星级评定,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通过优化配置和完善功能,全省8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到85%以上。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改革任务,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星级评定,全省95%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养老等待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25年底,全省实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健康管理智能化设备、智能辅助诊断系统配备和远程诊疗全覆盖,一体化管理和星级评定管理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全覆盖。
《实施方案》指出,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内容包括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4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