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支持青年人才返乡创新创业,三亚市海棠区启动2023年度返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据悉,此次申报工作自2023年4月3日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返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将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
据了解,此次申报对象为返乡青年人才,主要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海棠区户籍或原户籍海棠区的毕业生(其中,原户籍海棠区的毕业生,需在海棠区内创业满一年,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 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限制。
申报创新创业项目支持的返乡青年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项目在环保、规划等领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在海棠区域内自主创办微、小型企业。
(三)依法登记并取得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住所地址为三亚市海棠区辖区内),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的。
(四)两年内享受过国家、省支持政策的企业或个人,不再重复享受支持。
(五)申请人两年内只允许享受一次海棠区返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资金资助。
申报材料
返乡青年人才创业申请享受支持政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书、项目使用房屋(土地)来源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请资金支持人员如系中共党员,或参加过省市区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或企业项目涉及国家限制行业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2022年企业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填写《三亚市海棠区返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在海棠区人民政府网、“海棠先锋”公众号等区内各类媒体平台下载,也可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四)户籍不在海棠区的青年人才,申报材料除以上必备材料外,需附加以下材料:在原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身份证明,其所创新项目需由属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创新创业确认证明。申报单位需将打印的材料与申报指南中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式上报材料及附件一律采用A4纸(建议胶装),一式三份。申报材料需报送至海棠区鼓励和支持返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棠区新民路116号区委组织部),联系人:刘宇鸿;联系电话:0898-88811801。
审批流程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在海棠区人民政府网,“海棠先锋”等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书面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材料完整性进行书面审查。
(三)实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产业专家前往申报人创业基地对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并确定入选路演评比环节人选。
(四)路演评比。采取申报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并确定入选会议评审环节人选。
(五)会议评审。经实地评审和路演评比后,提出拟支持对象,并向区鼓励和支持返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
(六)结果公示。根据评审意见,将拟支持对象名单在“海棠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并经查实者,即取消申报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评选支持对象名单。
(七)颁发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返乡青年人才颁发证书,并按规定拨付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