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海南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三亚崖州湾科教城安置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等34个项目列为2023年建筑垃圾减量化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及处置专项方案,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资源化、再生产品利用等方面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海南省住建厅将根据各项目的工作实施进度、制度创新、治理成果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项目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目前,海南已印发《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海南建筑垃圾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4年海南将实现全省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起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到再生产品利用管理体系。
海南:2024年实现全省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海南发布《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进海南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方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结合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海南建筑垃圾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打造更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
《方案》要求,2023年,持续开展全省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全省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监管的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全省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5%、60%、50%以上。
2024年,实现全省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起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到再生产品利用管理体系。
在具体举措上,《方案》提出严格落实源头减量、大力推行分类处理、坚持完善处置核准、依法严格运输监管和加快推进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综合利用、统筹推进信息化监管、持续强化联合执法等举措。在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依法简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加快补齐资源化利用能力缺口,推动规模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参与建筑垃圾源头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和利用全过程。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提出建筑垃圾治理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将治理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市县要切实履行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小组的属地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快速发现和处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辖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切实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