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消息 海南农村独生子女户及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的中考生注意了,2023年农村独生子女户及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身份确认工作开始。符合条件的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在中招录取时享受在原始分总分基础上加5分的优惠照顾。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独生子女户及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23〕12号)精神,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录取时享受在原始分总分基础上加5分的优惠照顾。
享受以上优惠照顾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纯二女户的子女。
《通知》提醒,相关考生按照身份确认工作流程进行申报。
首先,填报表格。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将《202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简称《审核表》)发放给有关考生,由考生按要求填好相关信息。
其次,受理审核。考生或其委托人将审核表依次送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口信息系统等政府共享数据信息系统审查考生提供的审核表。通过信息系统能够查实考生父母相关情况的,考生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二女户结扎证等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出具“该生为农村独生子女户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的审核意见。
第三,存档汇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出具审核意见后的《审核表》一份存档留底,另一份交由考生在4月20日前提交报考地市县中招办,由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录入中招管理系统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202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确认花名册》,一式二份,并汇总备案。其中一份自存,一份于4月20日前转交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要求,做好结果公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名单在本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初中就读学校、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性别、户籍地、特征名称(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或海南省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结论等,并公布省卫生健康委设立的举报电话(65232935)和省考试局的举报电话(65983889),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省一级学校”和市县优质高中的录取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海南中考生 符合条件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最高加20分
各位中考生注意啦,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海南中考优惠照顾政策。
《意见》明确,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录取时在原始分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分值(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同时,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另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该通知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