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三亚市旅文局获悉,该局启动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备案工作,推动各水上旅游项目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合法经营,规范三亚市水上旅游行业经营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水上摩托艇备案应提供合格证明,水上摩托艇发动机、品牌、型号及功率信息,如果已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的,你们要提供有效备案凭证……”连日来,三亚市旅文局工作人员对各水上项目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指导做好备案工作。
据了解,根据《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备案指南》,在三亚市依法办理商事登记的市场主体在依法依规经营水上旅游项目,应到三亚市旅游和文化体育主管部门进行事后材料备案。进行事后材料备案的水上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上摩托艇(含动力冲浪板、充气式冲锋舟)、海上超跑、橡皮艇(含香蕉船)、皮划艇、无动力帆船、帆板、拖伞、冲浪等。未办理商事登记和进行事后材料备案的个人或组织(无照)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在三亚行政区域内经营水上旅游项目。
近年来,三亚水上旅游发展迅猛,各类旅游项目推陈出新,为促进新兴水上旅游项目发展,本次备案目录中未列举的新兴水上旅游项目,可参照《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清单》采取“同类”原则,提供事后材料备案所需的材料。此外,本次备案工作还设置了备案过渡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水上旅游项目设备合格证明、水上旅游项目从业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先以承诺书形式登记。
“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备案完成后,我们将对企业运营秩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等事项进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三亚市旅文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