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安排财政资金积极促进消费,激发多领域消费潜力。该厅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海南省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有关财政资金申报的通知》,就涉及餐饮行业、汽车展销、网络零售以及国际高端消费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等内容的财政资金申报事项予以明确,符合条件的四类企业可以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
在支持内容和标准方面,此次财政资金申报涉及四大内容:
鼓励餐饮消费提档升级
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综合排名全省前30名的海南省统计局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500万元以上新纳统的餐饮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开展汽车促销活动
2022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
开展汽车展销活动场地规模达1万平方米、时间超过2天(含),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每场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一品牌汽车企业在全省范围开展店庆、新车上市等促销活动期限超7天,期间销售汽车超30台(含)、50台(含)的,每场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
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不少于10站的,每站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培育壮大网络零售
2022年实物型网络零售额达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
在5亿元基础上每实现新增2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品牌经济
2022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
在海南开展符合高端消费品标准的商品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国内首发、首秀、首展),每场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