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8日消息 (记者王洪旭 实习生高忠航)自9月1日起,海南省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参保缴费,与去年相比,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每人每年350元。海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涨了,待遇水平有没有相应提高呢?为此,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就医保政策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目前海南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目前,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仅达到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每年都在涨,待遇水平有没有提高?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
从2020年1月1日起,海南省大病保险基础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年度报销封顶线从22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待遇保障向门诊延伸和扩展
从2021年7月1日起,新增银屑病等12个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从原来25种增加到52种,扩大了慢病保障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范围,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0%。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从原来300元提高到60岁(不含)以下参保人为500元、60岁(含)以上参保人为700元。
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为做好海南省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工作,从2022年6月21日起,根据《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与个人生育情况脱钩,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确保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无缝衔接。同时,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还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政策,适时纳入海南省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以上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就医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之,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希望大家重视医保,积极主动参保缴费,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