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6月 这些新规施行 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3-06-01 08:42

来源:南海网 作者:生

  海南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海南推行人才住房补贴办理新流程、海南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将调整……6月,这些新规施行,将影响你我生活。

▶▶▶6月1日起,海南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6月1日起,计划在海南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海南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资料图:2月14日,海口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人正在登记领证。

  此外,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不在此次“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自6月1日起试点“跨省通办”后,海南此前已经推行的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业务将进一步放宽使用居住证的范围,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海南的,可以在海南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详细阅读

  ▶▶▶6月1日起,海南全面推行实施这15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措施

  今年初,海南省已出台两批共13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措施。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推出15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措施。新措施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实施。

  这15项内容包括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推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一日通考”、试点在金融机构推行不见面办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实行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电子化等措施。>>详细阅读

  ▶▶▶海南人才住房补贴办理新流程,6月1日起推行

  日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精简申请提交材料、缩短承诺办结时限、优化经办流程等方式,优化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办事指南,将于6月1日在全省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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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

  优化后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办事指南明确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工作更加规范;承诺办结时限由18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国内人才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由11种减少为6种,最少只需要4种材料;后续申请若单位和个人信息没发生变化,只需提交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详细阅读

  ▶▶▶6月1日起,海南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17类电子证书

  日前,海南省药监局推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17类证书电子化,电子证书拥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扫码查询、在线验证等功能,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17类电子证书将于6月1日起启用。

  申请人在收到相关审批事项的办结通知短信后,即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或海南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证书。社会公众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电子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线核验。>>详细阅读

  ▶▶▶6月1日起,海南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将调整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资料图: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加大推广带电作业,有力保障高温期间用电需求。

  据悉,针对海南的具体情况,本次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调整不影响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仅调整工商业用户电价。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详细阅读

  ▶▶▶6月1日起,《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施行

  近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进一步明确海南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奖励和管理等内容,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专利奖每年举办一届,设海南省专利金奖和海南省专利优秀奖,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具体承办,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4项、优秀奖不超过8项。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对获得海南省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应当用于奖励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或者用于专利相关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详细阅读

  ▶▶▶6月1日起,文昌17个镇级婚姻登记点撤销

  5月26日文昌市民政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撤销文城、铺前、锦山、翁田、冯坡、抱罗、公坡、昌洒、龙楼、东郊、文教、东阁、潭牛、东路、蓬莱、重兴、会文等17个镇级婚姻登记点,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详细阅读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迎来新规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给个人信息“上好锁” 安全出境更放心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的。

保护个人信息。

  ▶▶▶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事关运输脉络,这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很重要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基设施)是指在公路水路领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关基设施管理体制,建立关基设施认定机制,压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关基设施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

  ▶▶▶@货车司机,车辆检验检测周期调整、异地可检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改革要求,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联网共享,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实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普货车辆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明确道路运输车辆取得网上年度审验凭证的,可免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

  ▶▶▶严格执行新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疏散出口门、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0.80m。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

  资料图:消防队员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土楼进行灭火救援演练。

  ▶▶▶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施行

  国家发改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5000吨标准煤提高至1万吨标准煤,提升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细化审查受理、逾期重新审查等环节规定。将节能审查有关情况作为节能监察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依法依规 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可滥用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自6月20日起施行。明确了国家依法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的具体范围、实施时间和地域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和调整,商务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禁限使用规定,未列入国家禁限使用规定的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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