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消息 根据国务院授权,自2023年6月1日起,包括海南在内的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海南,婚姻登记如何“跨省通办”?5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6月1日起,计划在海南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海南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此外,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不在此次“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自6月1日起试点“跨省通办”后,海南此前已经推行的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业务将进一步放宽使用居住证的范围,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海南的,可以在海南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记者还了解到,为提高“跨省通办”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目前海南民政系统正在统一集成省内各市县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届时,计划在海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可直接在全省统一平台进行登记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应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6月1日起21个省份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记者20日从民政部获悉,新纳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范围名单的试点省份将于6月1日起开展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
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目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
目前,民政部和试点省份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加紧做好补录婚姻历史档案信息、配备智能设备、开发建立预约系统、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确保“跨省通办”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