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 据海南省教育厅消息,海南省2023年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具体为:三亚、琼海、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乐东、陵水等8个市县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学前教育教师100名。
据了解,报考者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在教师资格要求方面,严格“持证上岗”,报考学前教育教师的考生均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学前教育教师(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23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见附件2)。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00至6月8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提醒,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6月11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更改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
考生于2023年6月12日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2023年8月中旬对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录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预录人员要在按规定时间到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专项计划招聘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专项计划招聘教师聘用期间的管理参照国家和省里特岗教师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即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同样管理。
专项计划招聘教师3年服务期满,按照以下情形进行:
1.三亚市海棠区、三亚市天涯区承诺办理入编,其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参照特岗教师有关政策执行,即3年聘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在当地幼儿园任教的,三亚市海棠区、三亚市天涯区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同时,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招聘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2.琼海、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乐东、陵水7个市县不承诺办理入编,其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在3年聘期满后由招聘市县结合实际需要及其本人期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续聘待遇由招聘市县和教师双方商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