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南北水果市场两摊位因缺斤短两分别被罚3万元

2023-03-15 05:32

来源:南海网 作者:生

  3月14日消息“唉,我的确是存在缺斤短两的行为,为了多赚这几十块钱,结果被罚了3万元,因小失大,太不值得了!”海口琼山李爱香水果店的李老板在面对记者采访时懊悔不已,同时表示会汲取教训,落实整改意见……今年“3·15”前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公布了两宗不按净果销售、缺斤短两的典型案件,海口琼山南北水果市场两摊位分别被罚3万元。

  顾客买沃柑“被要求”含框结算 南北水果市场一摊贩被罚3万元

  今年1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接到12345投诉,有消费者反映称在南北水果市场6号摊位购买沃柑带框称重不合理,商家要求无论买多少橘子都要带框称重结算,不按净果销售,导致其在支付费用时多付了6.9斤的水果费用。

  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20号海口南北水果市场A区6号档口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摆放有沃柑正在销售,其中档口悬挂明码标价牌,标注销售价格:“大果4元/斤,中果3.2元/斤,不除框。”执法人员确认情况属实,遂于当日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对违法商家现场检查取证。

  在面对执法人员调查时,该档口老板何某妹称,其是租赁店主的档口,主要销售沃柑、橙子。沃柑进货价格2.3元/斤左右。她坦言,1月15日,消费者在购买时其不在现场,是其临时请的工人销售给消费者一箱沃柑,估计是4.2元/斤,包框重量大概52斤,总计222元左右。“装沃柑的框重量大概6.9斤左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经调查确认,该摊贩经营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98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65斤的山竹纸箱占1.56斤 琼山李爱香水店被罚3万元

  今年2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其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南北水果市场C区11号铺面“海口琼山李爱香水果店”购买10斤的山竹,经拆装后裸称净果不足10斤,存在缺斤短两的现象。

  根据投诉,执法人员前往投诉地点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测量“海口琼山李爱香水果店”实际销售给消费者的山竹的净果重9.12斤,空箱重1.56斤,整箱含果重10.65斤。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该店老板李某文称,山竹的销售价格为25元/斤,当时消费者到店内要10斤山竹,需要打包带走。“我就把山竹放在纸箱的底层,上电子秤现场称了10斤山竹给消费者。”他坦言称,他包装的纸箱分为两部分,上、下部分纸箱及上部泡沫垫、底部垫纸。

  通过现场测量实际销售给消费者的山竹的净果重9.12斤,空箱重1.56斤。

  根据投诉,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涉嫌短斤缺两销售水果的行为,遂于当日立案调查。同时依据消费者提供该箱水果的250元收款收据,现场协调该店现场将费用退还给消费者。

执法人员对违法商家现场检查取证。

  执法人员对“海口琼山李爱香水果店”涉嫌缺斤短两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经调查确认,该店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共接到南北水果市场投诉212宗 立案7宗罚没款共计1.4万元

  针对近期上述两宗不按净果销售、缺斤短两的查处案件,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局长文昭徽介绍,后期将强化日常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落实整改,持续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狠抓市场交易秩序整治,狠抓缺斤短两、低标高卖行为等,严厉打击市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对南北水果市场进行检查。

  此外,还将指导南北水果批发市场设立消费维权站,由凤翔监管所安排专人全年驻点市场监管工作,受理市场内的投诉举报,并指导市场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记者了解到,2022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到12345热线平台关于市场的投诉举报件共计212宗,办结率100%;对南北水果市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档口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共计立案7宗,罚没款1.4万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水果摊位的电子秤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原则。针对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有诉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稳定市场秩序,维护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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