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消息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车辆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以下17处路段新增设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目前已建设完毕并完成相关审批,决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新增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1、青龙路北京外国语学校路口
2、南二环路西与金马大道路口
3、大丰互通马村往金江300米处路口
4、G225与S212交叉路口
5、美伦与南二环路口
6、欣龙路与北二环路口
7、富音路与北二环路口
8、北一环与武亭路口
9、工业大道与欣龙路
10、工业大道与富音路
11、工业大道与北一环
12、欣龙路与北一环
13、南一环与疏港路
14、南一环与玉堂路
15、南一环与富音路
16、工业大道与疏港路路口
17、工业大道与玉堂路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