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东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乐东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乐东黎族自治县粮食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某某(另案处理)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王某某为工程老板杨某某提供帮助,在县粮食储备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中,被告人黄某和王某某非法收受了工程老板杨某某117万元,其中黄某分得54万元。
庭审前,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案情,认真做好庭审各项准备工作。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规范有序,整个庭审正规有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