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消息 结婚登记是人生大事,选择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登记,是新人们对婚姻美满的期待,因“520”谐音“我爱你”,5月20日成为每年结婚登记的高峰日之一。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今年的5月20日虽为周六,但海南各市县婚姻登记处均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资料图: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批新人等待登记。
目前,海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在海南省内的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其中,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县)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资料图:三亚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5月20日当天各婚姻登记机关仅受理结婚登记业务,其他婚姻登记业务不予以办理。
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7.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