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均为组分。
据介绍,2022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依据XZ27-2022《海南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B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等标准要求。对液化石油气产品的组分,铜片腐蚀(40℃,1h)、密度(15℃)、硫化氢、二甲醚等,以及天然气产品的硫化氢,总硫(以硫计),高位发热量三项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113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不合格项目均为组分。
不合格产品包括:万宁港宁液化石油气供应有限公司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屯昌城南民用煤气炉具实业有限公司城南液化石油气站销售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为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定安定城家育加气站销售的液化石油气,组分项目均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烃类组分这项指标影响液化石油气在燃烧时的发热值,烃类组分低于标称的规格,液化石油气使用过程中燃烧热就会降低,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