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要求的通知》

2022-11-27 12:08

来源:海南网 作者:贝贝

  近日,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了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奖补金额每台电梯最高15万元。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辖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业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奖补资金的,所在住宅小区要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纳入计划时点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期。在时点之后职能部门出具加装电梯使用验收合格证的,符合奖补资金申报要求;在时点之前已出具合格证的,不予受理奖补资金申报。同时需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奖补金额为不超过加装电梯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5万元/台,超过15万元,按15万元/台奖补。

  该奖补资金可以作为加装电梯的建设成本,支付给施工方,也可以用于电梯运行维修使用,支付到业主设立的公共账户。奖补资金不得拆分后存入私人账户。

  申领该奖补资金时,需业主向所在辖区住建部门提出奖补资金申请,提供申报材料,包括: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装电梯奖补申请表

  加装电梯业主委托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建设成本凭证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由辖区住建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反馈退档意见,限时1个工作日内完成。

  辖区住建部门按照报送时间统一向市住建局报送材料,包括: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装电梯奖补申请表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装电梯奖补汇总表

  市住建局根据各区加装电梯的资金需求编制下一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并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向各辖区财政部门下达加装电梯奖补资金。辖区财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向辖区住建部门拨付加装电梯奖补资金。辖区住建部门3个工作日按照业主提供的银行账号支付加装电梯奖补资金。

  在奖补资金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方面,今年11月底以前完成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审核的,辖区住建部门于今年11月30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申报材料。2023至2025年,报送时间为当年9月30日前。2026年9月30日前为最后一次报送时间。

  《通知》要求,各辖区政府应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做好符合条件奖补资金申办工作,尽最大努力让群众享受到老旧小区改造的成果。各辖区住建部门应及时支付奖补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延迟发放奖补资金。各辖区应将本通知在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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