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试点创新企业的会计处理事项又出新规。
证监会周五发布的《关于试点创新企业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会计处理事项的指引》,被行业称为是“力度很大”的一份文件。
这份指引中,对参与试点创新企业的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研发费用资本化和政府补助列报等三方面市场关注焦点内容予以明确,并进一步强调规范性和细化信息披露要求。
先来快速了解一下文件重点内容:
(1)明确试点企业以不高于净资产金额折股,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解决以前累计未弥补亏损。
(2)明确研发费用资本化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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